契約中幾乎都有數字的記載,不論是期限、合約價金、損害賠償金額等,而這些部份往往也是最重要的資訊之一。
為了避免爭議,英文契約一般都會採用阿拉伯數字與英文字母同時載入的方式。
例如 forty(40)
seventeen(17)
至於中文契約,在金額的描述時,也必須以文字與阿拉伯數字同時載入。
因為無論是國字數字或阿拉伯數字,由於筆劃簡單,故要求寫「國字數字大寫」
國字數字大寫:
零、壹、貳、參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
最常寫錯的是「貳」、「參」與「玖」
「貳」的尾巴,很容易被「多加一筆」
「叄」容易被誤寫成「參」
「玖」容易被誤寫成「玫」。
此外,「佰」、「仟」也經常被寫成「百」、「千」,
若是公司的合約法務或業務寫錯的話,那真是顏面掃地了…
攝影師:Miguel Á. Padriñán,連結:Pexels
也許,是因為常常出現這樣子爭議,民法也有一些原則來作相應的處理:
例如:
關於一定之數量,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,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,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,應以文字為準。 (第4條);
關於一定之數量,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,其表示有不符合時,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,應以最低額為準。 (第5條);
解釋意思表示,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,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。 (第98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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